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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仿贴我司商标侵权销售碳分子筛产品行为的声明


尊敬的各位客户:


近期我公司接到客户举报,有部分贸易商谎称我公司的国内代理,仿贴我公司商标进行碳分子筛的销售。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出现售后问题方才暴露。该不良行为不但导致客户蒙受损失,也对我司造成了严重的声誉损害。

我公司在此声明:目前我公司并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我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代理,请客户遇到该种情况时,及时与我司核实。核实电话:0566-2042299/0566-2022266查小姐。对于冒充我司代理、擅自使用我公司商标进行贴牌销售的单位,我司已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请立即停止侵权违法行为。

长兴山立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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